根据《浙江省动物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嘉兴市南湖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嘉兴市南湖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南湖区动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南振办〔2024〕1号)等规定,全区建立了动物医疗废物收、贮、运、处体系。现将嘉兴市南湖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及动物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嘉兴海云紫伊环保有限公司 | 海宁市尖山新区祥虹路80号 | 杨女士 | 82090357 |
2 | 南湖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医疗废物暂存点 | 南湖区新丰镇双龙路2266号 | 朱女士 | 83022314 |
文章推荐: